政府信息公开
安阳市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文峰区人民政府和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文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fqzf.gov.cn/)。

  2.文峰区人民政府政务微信“首善文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3.在文峰区档案馆、安阳市图书馆设立的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文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南厅一楼右侧自助区域设立的政务公开专区,可线上线下查阅政府公报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文峰区档案馆联系电话:0372-5100177,办公地址:开发区平原路500号。

  安阳市图书馆联系电话:0372-2519028,办公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文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2-5100398,办公地址:朝阳路与灯塔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70米(东方王府楼下)。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文峰区人民政府或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文峰区文峰大道638号(中原银行)11楼1119房间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2-510021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目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文峰区文峰大道638号(中原银行)11楼1119房间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218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wfqzfxxzx@163.com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请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目标管理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二。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目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峰区文峰大道638号(中原银行)11楼1119房间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2-5100218

  传真电话:0372-5100207

  电子邮箱:wfqzfxxzx@163.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理费收取办法.docx